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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一年》中,邾国大夫庶其带着漆、闾丘两座城邑叛逃鲁国,鲁国执政大臣季武子非常高兴,不但把鲁襄公的姑母嫁给了他,使他一举跃升为显赫国戚,对他的随行人员也大加赏赐。

当时鲁国多有盗贼,季武子责备司寇臧武仲说:“封锁边境,惩办盗贼,这又不是什么难事。这是你的职责所在,为什么做不好?”臧武仲答道:“您作为国家正卿,招引来外国大盗,给予大大的礼遇,却让我惩治国内的盗贼,我怎么可能办得好?!庶其在邾国窃取城邑来到我国,您把国君的姑母嫁给他为妻,为他安排城邑居住,对他的随从大加赏赐。您对大盗给予大赏,对小盗给予小赏,一边奖赏盗贼,一边要求除掉盗贼,这恐怕是很难办的。我听说身居高位的人应当洗涤内心,诚挚待人,行为合乎法度,而后才可以治理人民。统治者是万民的榜样,他们的所作所为总会为百姓所效仿。……”

这件事看上去和荀吴伐鼓的事件大有异曲同工之妙,但值得格外留意的是,《春秋》记载此事,原文为“邾庶其以漆、闾丘来奔”。《左传》特别给出解释说:庶其非卿,只是普通大夫,若依照惯例,《春秋》不会记载他的姓名,而之所以记载下来,是因为他带着土地投奔鲁国——出于对土地的重视,哪怕庶其身份不高,也一定要将其记录在案。

庶其奔鲁的三年之后,齐国大夫乌馀带着城邑廪丘叛逃到了晋国,继而又攻占了卫国的羊角、鲁国的高鱼以及宋国的某座城邑。在当时的国际社会里,乌馀显然成为最犯众怒的人,但适逢晋国执政大夫范宣子去世,诸侯没有力量来制裁乌馀。一直等到两年之后,晋国新任的执政大夫赵文子才开始准备对乌馀施加惩治。赵文子向晋平公说:“晋国作为诸侯盟主,有着维护国际秩序的义务。诸侯中若有人侵犯别人,我们应当出兵讨伐,逼他退还侵吞的土地。乌馀就属于该被讨伐的那类人,我们却贪图他的城邑而收留他,这哪还有一点盟主的样子呢?”晋平公表示赞同,把事情交给胥梁带来办。(《左传·襄公二十六年》)

翌年,胥梁带以诈术擒获乌馀,将其侵占的土地全部归还原主,诸侯因此顺服晋国。(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七年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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